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在线客服服务热线:173-2481-0679
新闻动态

版权侵权如何界定?有何标准?

更新时间:2024-09-06 16:58:03
对于侵权的作品的分析界定有以下两个标准:第一:接触性。第二:实质相似。

对于侵权的作品的分析界定有以下两个标准:

第一:接触性。

第二:实质相似。

版权侵权

接触性

接触性是说侵权的作品接触到原创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可能会接触到原创,那么就不存在侵权。关于接触的可能性也分多个方面去考察,首先要判断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了,若未发表那么就需要了解“侵权人”和“被侵权人”之间的关系,例如虽然作品并未在任何地方进行公开发表,但是因为“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关系或通过职务之便可以接触到了原创作品,那么就基本界定构成了侵权。若作品已经发表了,在这个互联网发展飞速的时代,对于“侵权人”来说接触到原作品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这时候界定就需要综合考虑原创作品和作者的知名度。

实质相似

实质性相似则是指经过对“被侵权人”作品中受到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侵权人”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断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的相似。以上两种认定标准中,对于作品的实质性相似的考察则是界定是否侵权的主要依据。

版权侵权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点: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版权登记

以上就是关于《版权侵权如何界定?有何标准?》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河南盛世知识产权官方网站。河南盛世知识产权成立于2005年,至今已有17年发展历史,提供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多项服务,助力于企业发展。咨询热线:17324810679(微信同步)
本文地址:http://www.sstm100.com/news/bqdt/2851.html
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

在线
客服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8:30-18:00

客服
热线

173-2481-0679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
微信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