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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在我国亦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其作品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
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根据《著作权法》,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思想-表达,仅存在脑海中的、尚未意外在的表达形式体现的内容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抽象的思想、观念、创意、构思、概念、操作方法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
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包括:(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可转让,保护期不受限制。
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12)汇编权;(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可许可转让,有保护期。
著作权人一般应是完整和原始的著作权人主体,但在某些情况下,作者可能不全是、部分是或不再是著作权人主体。权利的取得方式可以有以下三种。
(1)原始。
(2)作者将自己的著作财产权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作者成为部分著作权人主体。
(3)合同约定、继承、转让著作权给他人。
著作权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于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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