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焦作市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当年度再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参考依据:《焦作高新区推动创新驱动高质量 发展的十条措施》
联系电话:17324810679
辅导优势:专业团队、3对1服务、上门辅导、多年经验、确保成功率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就是河南盛世知识产权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焦作市企业首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多少?申报条件是什么】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项目知识,可以关注河南盛世知识产权官网,或直接拨打免费咨询热线:17324810679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