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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各地市为了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都制定了高企奖励政策,下面小编将整理的河南省各地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最新政策分享给大家,想了解更多可以咨询小编。
对首次和连续三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配套奖补;对整体迁入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销售收入规模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于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激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财政奖补;对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财政奖补。鼓励各开发区、区县(市)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财政奖补。
政策依据:《关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市的,享受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并根据企业规模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落地当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对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市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生产类子公司,直接纳入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予以重点培育。
政府依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持续实施高企奖补政策,对新通过认定、重新认定的高企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补。县区奖补根据各县区实际及相关政策执行。
对洛阳市外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落地洛阳一年后享受首次认定奖补政策;对洛阳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市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子公司,直接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构建良好双创生态加快创新主体梯度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2020〕26号
1、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规模以上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进行重点奖励。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奖励35万元。
(2)其他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5万元。
2、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其他企业,再次通过认定的,奖励5万元;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奖励10万元,奖励后,连续时间重新计算。
3、对市域外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市,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变更手续的,按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标准进行奖励。
政策依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政办〔2021〕62号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补助;对整体迁入南阳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经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根据企业规模给予一次性最高15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的通知》
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新乡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参照认定高企政策落实奖励。
政策依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科技创新资金奖补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1、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连续三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2、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企业库且当年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3、对市外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市、完成相关变更手续且正常经营、确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市财政根据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给予一次性奖补营业收入2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至2亿元的奖励50万元,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漯河市委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管理规范、资料完备、研发投入和核心知识产权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规定标准但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企业,按照10%对其研发投入一次性给予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市级财政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补30万元、复审认定的给予奖补10万元。
对于使用市共享服务平台仪器设备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按年度实际支付使用费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补助通过平台采用电子科技创新券形式发放。
政策依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对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入库企业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县(市、区)奖励标准,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市的,享受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对于首次认定和连续三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奖补10万元。对整体迁入周口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经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按照企业规模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政策依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周口市委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区域性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周发〔2022〕21号)
对首次和重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和10万元奖补。对整体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销售收入规模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首次或连续三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整体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主营业务收入规模5亿元以上(含5亿元)、1亿元(含1亿元)—5亿元、1亿元以下三个档次,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政策依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落实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省外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对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改革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连续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时,对规上工业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额外奖励5万元,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进入规上工业企业行列的额外奖励5万元
2、对市外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市的直接向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申请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根据企业规模给予资金奖励,对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10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至2亿元(含)的企业奖励5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奖励20万元。
3、对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市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生产类子公司,直接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库予以支持。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信阳市加快培育创新性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受益财政依据相关奖补政策标准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四个一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对首次和连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配套奖补;对整体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的规模和贡献,市财政给予20万元—50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市财政科技经费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配套奖补,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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