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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企业税负,增强其发展动力。下面和河南盛世知识产权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有什么问题随时咨询小编。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企业所得税减税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退税
企业纳税人中,生产并销售特定产品(如“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医药”、“化学纤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且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可以在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4、亏损转接年限延长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5、资金奖励
河南省: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郑州市: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小编建议企业及时关注政策动态,以便更好地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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