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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企业是河南省鼓励和扶持的重要对象之一。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统称为专精特新企业,其评价标准各有侧重。河南专精特新企业评价、认定和推荐工作坚持政策引领、企业自愿、培育促进、公开透明、择优确定的原则。下面,河南盛世知识产权小编就来分享一个这三个层次的企业具体的评价标准。
创新型中小企业,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评价,报省工信厅备案、公告。
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和专业化三个方面。评价总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的企业,或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申请,各市级工信部门推荐,省工信厅认定,需同时满足从事细分市场时间、研发费用、营业收入和评价指标60分以上四个条件。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评价标准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个方面,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且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在河南省内工商注册登记,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报,市级省级工信部门逐级推荐,工信部负责认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要满足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所属领域等六个方面指标。其中,对申报企业技术和产品是否具有自身独特优势、是否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产业链配套情况、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方向等指标均有较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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