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支持市内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商丘市市主导产业,密切产学研合作,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市财政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
1、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3%或不少于500万元;
2、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3、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1732481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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