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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6月5日郑州市科技局发布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细则》,结合郑州市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郑州市经济增速,在未正式申报之前,我们先来给自己企业做一个评估,看我们企业申请条件是否都满足,并提前做好规划。
2018年,全市GDP完成10143.3亿元,比上年增长8.1%
请记住这个数据,这个关系到你是否达到申请标准。
1科技雏鹰企业
(一)经确认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且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或入库登记编号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成立1年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下且增速不低于全市经济发展增速;
(三)按规定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增速不低于全市经济发展增速;
(四)近三年至少有1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五)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
2科技小巨人企业
(一)经确认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且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或入库登记编号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成立1年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1亿元(含)以下且增速不低于全市经济发展增速;
(三)按规定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增速不低于全市经济发展增速;
(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至少有2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五)上年度已纳入研发统计且研发费用大于零的规上企业;
(六)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
3科技瞪羚企业
(一)经确认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且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二)成立1年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10亿元(含)以下且为正增长;
(三)按规定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增速不低于全市经济发展增速;
(四)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中心,具有研发、成果转化和持续发展能力;
(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近三年至少有3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六)上年度已纳入研发统计且研发费用大于零的规上企业;
(七)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
4科技创新龙头企业
(一)经确认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且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二)成立1年以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以上且为正增长;
(三)按规定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全市经济发展增速;
(四)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中心,具有较强的研发、成果转化和持续发展能力;
(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近三年至少有5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六)上年度已纳入研发统计且研发费用大于零的规上企业;
(七)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
5补助额度
对“科技雏鹰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按照30%进行补助,补助额1万元起,最多不超过50万元。
对“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按照20%进行补助,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对“科技瞪羚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按照20%进行补助,最多不超过300万元。
对“科技创新龙头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定额补助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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