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商标撤三是指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接下来河南盛世知识产权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一下如何申请商标撤三,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和申请流程。
1、提交商标撤三申请
撤三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申请书中说明该注册商标的“不使用情况”,并缴纳一定的官费。需要注意的是,撤三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据,只需在撤三申请书中说明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即可。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局受理
商标局受理“撤三”申请后,将申请文件转递给商标注册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并通知商标注册人答辩。同时,向商标注册人发出《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商标注册人必须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逾期不提供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将撤销该注册商标。
3、商标局审查
商标注册人按期提交其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将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经审查认定该证据证明该注册商标在规定的三年期限内有实际使用的,会下发《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将发出《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
4、提出撤销复审
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商标局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复审的决定。
商标注册人和撤三申请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或者维持决定不服的,都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商标局对复审请求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复审的决定。
5、申请人提起诉讼
商标撤三申请经复审后,商标局将作出裁决。商标撤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和事实依据的,商标局将作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商标撤三申请被驳回或申请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事实对本案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
1、《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2、注册商标未使用的实际情况的书面说明;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直接去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