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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修武县自然资源局推行引导服务、延时服务、即时服务、上门服务、连续服务、代理服务等“六项”特色服务,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做到立即办、快速办、跑出加速度,为企业解决用地审批、企业融资等难题,确保争分夺秒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为企业带来的影响,修武县自然资源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对重点项目、万人助万企项目、灾后重建项目等,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单独组卷,优先保障用地计划指标,做到应保尽保;已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疫情影响不能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可按程序签订变更协议,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已签订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合同的建设单位,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凭证,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缓交建设工程配套费;以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的企业,可以办理使用权抵押登记。免收复工复产小微企业及企业与企业之间非住宅类转移不动产登记费。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符合小微企业条件、企业与企业之间非住宅类转移登记免收登记费,确保“能免尽免”,支持企业发展。
文章来源:修武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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