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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原学者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和《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原学者工作站的通知》(豫科人才〔2021〕5号)精神,由建站单位申请,在主管部门审核、专家组考察评估后,经研究决定,拟在河南黎明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建设2021年第二批中原学者工作站(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17日至1月2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省科技厅实名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说明异议理由和提供相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注明个人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异议若涉及保密内容需事先说明。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文章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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