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在线客服服务热线:173-2481-0679
新闻动态

2022年安阳县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安阳县专利代理机构】

更新时间:2022-09-15 11:06:47
安阳市为了鼓励专利申请指定可专利奖,为的就是鼓励更多的人专利申请,授权成功之后就可以申请专利奖,前提是你的专利是要为安阳市做出贡献,具体申请要求如下

2022年安阳县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安阳县专利代理机构】

安阳市为了鼓励专利申请指定可专利奖,为的就是鼓励更多的人专利申请,授权成功之后就可以申请专利奖,前提是你的专利是要为安阳市做出贡献,具体申请要求如下:

2022年安阳县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发明创造,提高我县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扶持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成长,促进安阳县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特设立安阳县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由县财政每年从年初科技经费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不足部分从县科学技术性支出专项经费中调剂解决。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第三条  县知识产权局统一管理专利申请资助资金,负责受理有关专利资助申请的具体业务,并受县财政局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公平、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 资助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 凡是安阳县行政区划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居住地在安阳县辖区内的个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均可依本办法申请资助。

第六条 申请资助的专利应为年度内(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申请的专利为主,以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明需提供专利实质审查请求书)等单据的时间为准,资助申请应当于申请当年向专利资助受理部门提出,逾期不再办理资助事项。对于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已经资助过的专利,我县不再重复资助。

第七条 专利申请资助资金资助的范围及标准:

(一) 发明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已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200元(以县知识产权局、县科技局提供的同意受理通知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实质审查费收费票据为准)。

(二)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拿到专利证书后每件资助分别为1200元和600元。

(三)为了鼓励我县企业发明创造及成果转化,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领到证书后一次性资助5000元。

第八条 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申请资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且技术含量高,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

(二)所申请的专利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环保以及机电、食品、石化、建材等国家及省、市重点发展的高技术领域和支柱产业。 

(三) 申请人必须是专利申请人(一件专利有多个申请人的应当由第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四)专利申请权权属明确,应无权属纠纷。

第三章 申报程序与受理

第九条申请人应在取得专利证书(其中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即可)后半年内由专利申请人提出资助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获得资助申请受理的的申请人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第十条 申请专利申请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县知识产权局提供如下材料:

(一)填写《安阳县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专利申请缴纳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保留),若发票原件已入帐的,须提供发票复印件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单位入账证明;

(三)发明专利证书、实质审查费缴费单据,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四)以个人名义申请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验证,以单位名义申请的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或单位有效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小学生申请的须由学校出具学生身份证明;

(八)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县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申请资金资助项目的受理及审核工作。县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形式审查以及内容审查,并提出资助意见。

第十二条 专利申请资金的申请实行全年受理,一年两次定期审批,对符合申请资助条件的专利申请项目以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四章 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十三条县财政局每年年初按《安阳县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专利资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适当增加。

第十四条县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申请资助的审核、汇总,并报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五条县知识产权局负责按年及时将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兑付到相应的单位或个人。资助资金的发放期为三个月(以县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公布获资助项目名单文件的时间为起始日),申请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不按规定时间领取的,逾期不补。

第十六条  资金申请渠道与结算办法:每年由县知识产权局负责提供获资助项目名单,经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资助资金拨付到县科技局账户,由县科技局监督县知识产权局及时将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兑付到相应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七条 对获得资助的单位或个人,凭有效证明到县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申请资助资金领取手续。

对于获批资助的专利申请,申请人或单位办理领款手续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专利证书

发明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申报发明专利需到县科技局备案,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发明专利需提供县科技局、县知识产权局同意受理通知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等缴费单据)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二)职务专利申请人需提供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出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职务专利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银行账户的户名、开户行、帐号等;

(四)由本人签字确认的资助资金收据(职务专利需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中所涉及的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中的单位名称和银行帐户户名必须与专利证书中的一致。如有公司名称更改的情况,需提供相应证明。专利申请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及相关票据需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第十八条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共同对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九条 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弄虚作假,骗取专利资助资金者,一经发现,已资助的资金全额追回,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参与管理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安阳市专利代理代办机构

河南盛世知识产权成立于2005年,从事知识产权行业16余年,是国家专利局备案一级代理机构。

盛世知识产权服务优势:国家备案、专业团队、多年经验、3v1服务、全程代办、确保下证率

免费咨询热线:17324810679

安阳市专利代理代办机构

以上就是关于《2022年安阳县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安阳县专利代理机构】》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河南盛世知识产权官方网站。河南盛世知识产权成立于2005年,至今已有17年发展历史,提供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多项服务,助力于企业发展。咨询热线:17324810679(微信同步)
相关标签:专利申请
本文地址:http://www.sstm100.com/news/zlzx/1825.html
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

在线
客服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8:30-18:00

客服
热线

173-2481-0679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
微信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