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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国严厉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把非正常专利申请列为失信行为,如果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骗取资助和奖励的话,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到底什么才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呢?该如何申诉?河南盛世知识产权小编为您解答。
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是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不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虚构创新业绩、服务绩效,单独或者勾联提交各类专利申请、代理专利申请、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等行为。
1、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多件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的发明创造特征或者要素的简单组合和变化构成的专利申请。
2、所提交的专利申请是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技术方案,可以明显看得出做出的技术方案与达到的技术效果无密切联系;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
3、所提交的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数量或者技术方案,明显超过申请人、发明人的实际研发实力和资源条件。
4、所提交的多件专利申请内容完全是由计算机技术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技术方案、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没有科研人员实际参与。
5、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是为了故意规避审查目的,故意形成明显不符合设计常理或技术改进,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毫无意义地缩减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没有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6、 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故意分散申请。同一类型专利内容或等同内容,使用不同专利申请主体,在不同申请代理机构平台提交,在不同时间先后提交等方式。比如,故意通过注册多家公司、利用多个身份证件号码或使用多个公司地址,从申请时间、地点、申请人等多个角度分散提交申请。
7、出于非市场竞争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是专利权,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8、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对于初步认定存在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都可依据《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撤回相关专利申请或法律手续办理请求,或者陈述意见。申请人对初步认定不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陈述意见并提交充分证明材料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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