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1、名称变更,是指当事人(包括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明人、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联系人)本身没有变更,而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地址因更名或者迁移新地址而发生的变化。
2、权利变更,是指申请人、专利权人、代理机构、联系人等主体的变更。
一、申请人名义的变更:
1、个人更改姓名: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个人书写错误:提交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声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公司名称变更: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更名:提交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机关法人更名:应当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
6、其他组织更名:应当提交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二、专利申请权 (或专利权) 的变更:
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
三、专利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变更:
1、办理解除委托手续的,申请人 (或专利权人) 应当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并附具全体申请人 (或专利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解聘书。
2、专利代理人的变更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个案变更手续。
3、申请人 (或专利权人) 更换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 (或专利权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对原专利代理机构的解除委托声明以及对新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委托书。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
电话预约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