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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后,有时候会发现申请文件中有一些小错误或者需要改进的地方,这时就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看似简单,实际是有一些要求限制的。下面,河南盛世知识产权小编就来分享一下具体的修改要求。
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所表示的范围。这包括不更改原图片或照片中呈现的设计,也不更改使用该设计的产品。修改的内容必须在原图片或照片中有所体现,不得增加或减少新的设计元素。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要主动修改申请文件的话,必须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出修改。
另外,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应当根据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属于被动修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修改。
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较多时,应该提交重新打印的替换页和修改对照表;修改内容较少时,要提交重新打印的替换页和在原文件复制件上做出修改的对照页,让审查员更易察觉到。
总之,通过合理的修改,可以更准确地描述我们的外观设计,做到全面的保护。当然我们在申请前也要尽量完善申请文件的内容。如果有不懂的,可以寻求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帮助,有专业的老师准备并撰写材料。
河南盛世知识产权成立于2005年,从事知识产权行业17余年,是专利局备案一级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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