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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申请专利费减要注意哪几点?

更新时间:2024-09-29 17:21:15
申请专利费减可以减轻申请人的经济负担,可以一并请求减缴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复审费以及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申请专利费减可以减轻申请人的经济负担,可以一并请求减缴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复审费以及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只要申请人的个人收入或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申请专利费减。申请人在申请专利费减免时应注意什么?郑州专利代理机构小编分享给大家几点。

申请专利费减的注意事项

1、专利费减申请成功后,再申请专利,否则无法享受到费减优惠。

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请求应在相关费用缴费期届满前至少两个半月提出。

3、提交专利申请后,您只能请求减缴除申请费外尚未到期的费用。

4、申请人必须在费减备案审批“合格”之后提出费减请求,才能获得费用减缴。

5、仅申请人需要做费减,发明人和设计人不需要。

6、费减后记得在专利请求书选上“全体申请人已完成费减备案请求”。每年都需要重新进行费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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