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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业务调整涉及的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2024-11-26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违法经营额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制定了《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
2024-10-31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有关规定,为保障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相关当事人依法合规办理有关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8-14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缴纳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收费标准为每件200元。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经审查符合期限补偿条件的,应缴纳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收费标准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
2024-08-07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0日起正式施行,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已全面落地实施。为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高效运行,拓展专利转化运用的模式和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7-19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南阳艾、彭州蒜薹、沙雅小刀等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初步认定,现予公告。
2024-07-01根据《专利调查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6号),现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6-292023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共30件。其中,专利行政保护案例10件,商标行政保护案例10件,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案例10件。
2024-04-304月26日是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第19年举办开放日活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出席活动并致辞。副局长胡文辉主持活动。
2024-04-28对专利权人自2021年6月1日起依照专利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提出的专利开放许可声明,自2024年1月20日(含该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八条、《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十一章按序进行审查。
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