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已经2025年2月21日国务院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2025-03-21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将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升级改造为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平台集执法支撑、综合监管、保护监测等功能,便利知识产权信息“一站式”查询,实现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代理机构审批、专利和商标代理监管等电子化业务办理流程。
2025-03-13盛世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尹婉玲成功入选郑州市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03-06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业务调整涉及的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2024-11-26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违法经营额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制定了《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
2024-10-31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第594号)有关规定,为保障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相关当事人依法合规办理有关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8-14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缴纳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收费标准为每件200元。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经审查符合期限补偿条件的,应缴纳专利权补偿期年费,收费标准为每件每年8000元,不足一年部分不收取。
2024-08-07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0日起正式施行,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已全面落地实施。为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高效运行,拓展专利转化运用的模式和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7-19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南阳艾、彭州蒜薹、沙雅小刀等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初步认定,现予公告。
2024-07-01根据《专利调查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6号),现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