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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县(市、区)奖励标准,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河南省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奖补,最高可奖励30万元。
2022-02-11平顶山市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县(市、区)奖励标准,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河南省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奖补,最高可奖励30万元。
2022-02-11平顶山市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县(市、区)奖励标准,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河南省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奖补,最高可奖励30万元。
2022-02-11平顶山市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县(市、区)奖励标准,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河南省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奖补,最高可奖励30万元。
2022-02-11平顶山市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县(市、区)奖励标准,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河南省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奖补,最高可奖励30万元。
2022-02-11建立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建设动态化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每年入库企业数量不低于100家。科技创新券优先支持入库企业研发活动,鼓励县(市、区)对入库的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给予资金奖补。
2022-02-11河南省科技厅于1月18日公布了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和“瞪羚”企业遴选名单,新乡市11家创新龙头企业、5家“瞪羚”企业入选,总数全省排名第三。
2022-02-10新乡市率先出台关于大力支持产研院建设的实施意见,从财政、金融、人才、创新、产业等方面制定13条政策,为产研院建设提供充分政策支持,力争把产研院打造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招才引凤的梧桐树和创新要素的资源池,力促当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022-02-10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持续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支持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
2022-02-10支持省实验室建设。对省级层面布局的嵩山、神农种业、黄河等省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开办费和建设期研发经费支持;对各地政府主导创建的省实验室,根据各地政府投入情况给予一定研发补助。
2022-02-10